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关于做好期末至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次数:10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关于做好期末至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处室)、二级学院:

寒假将至,为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学校期末工作的要求,现就期末至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制

各单位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要加强家校联系,进一步落实学生寒假期间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并通过家访、致电或致信学生家长,做好放假期间家校对接工作和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校园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敏锐性主动性,以如履薄冰的谨慎强化风险研判,带头深入一线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防交通事故、防骗、防盗、防火、防疫、防溺水、防地质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离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处和各学院要教育督促并检查学生放假离校时,宿舍门窗是否关好,电器电源是否切断,要劝导学生离校时须带离贵重物品。

(一)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寒假期间,教育师生要时刻注意出行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二)要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学生自我保护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一是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二是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宗教活动,三是不参与赌博和其它违法活动;

(三)要加强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宣传。运用多种手段向师生宣传各类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在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严格遵守地方相关安全法规,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和地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学生意识形态领域跟踪教育管理。重点做好学生假前和假后的思想教育工作,告知学生严禁参加各类非法宗教活动,要求定期保持联系、汇报思想,掌握寒假期间动态。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假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各单位在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学校期末工作的要求基础上,在寒假放假前,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校园安全排查化解责任分解表”,对所分管教学、生活、办公重点区域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彻底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寒假期间安全无事故。重点是学生宿舍(公寓)、校车、食堂、图书馆、实训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电梯等重点要害部位。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梳理形成本单位安全隐患清单,坚决防止放假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同时要求在安全检查和整改措施完成后,各单位对所分管使用的办公室、教室、仓库等区域关好水电气并张贴好封条。

各单位期末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4114日前提交至保卫处(发到廖旭东老师OA邮箱。

四、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校园稳定

(一)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放假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

()加强值班工作。各部门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

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