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横向项目合同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位科研人员:
为了规范我校横向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横向项目合同的签订和立项作出以下说明,请遵照执行。
1.校内各部门与校外单位签订科研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一律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的名义,并加盖“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技术合同专用章”。
2.校内各部门与校外单位签订科研合同时,经双方(或多方)协商,如果校外单位要求使用他们的合同格式,则使用对方的合同格式。否则,请按 “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书参考格式”填写。(在科研处主页“下载中心”里下载)。
3.2010年起,所有横向科研项目需与学校科研处签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横向科研项目校内委托合同书”。(在科研处主页“下载中心”里下载)
4.技术合同正副本和“横向科研项目校内委托合同书”,经所在部门主管科研负责人审核,并在“横向科研项目校内委托合同书”上签字盖公章后,报科研处和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5.经费到校后,将收据或发票复印件连同合同书正本和校内委托合同书一起交科研处登记、编号立项,经费计入财务处账号。
科研处
2010年6月12日
附件1:横向项目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下载地址:Public/upload/20150909_150146334.doc
附件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横向科研项目校内委托合同书
下载地址:
Public/upload/20150909_150233335.doc
附件3:横向项目合同书范本
下载地址:
Public/upload/20150909_15031033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