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文件
浙越外教发〔2023〕348号
为确保期末考试阶段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建设优良教风学风考风,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所有学生的平等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期末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期末考试涉及学生、教师人数多,时间跨度长,属于问题多发环节,做好期末考试管理是保证教学秩序稳定的必要条件。各学院(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学生、对教师、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期末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做到宣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确保考试工作严肃认真、规范有序开展。
(一)考试工作布置
各学院(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和要求,部署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答疑、命题审题、监/巡考安排、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试卷存档等,规划好工作行事历,明确责任人,保证按时规范的完成各项工作。
安全保密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明确期末考试试卷属于学校机密文件,明确命题老师是试卷第一责任人。学院(部门)各层级应严格落实试卷保密要求,各涉密人员在传送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以书面文件方式传送,不得随意拷贝,不得通过网络传送。严防发生泄密事故或试卷丢失事故发生。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泄密者,将按学校规定追究责任。
(三)学生诚信动员
各学院要重视考风考纪建设,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学习相关等文件,将诚信考试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考试纪律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强化教育效果,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违纪学生按《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处理。
(四)教师考务培训
各学院(部门)要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明确监考职责,留存记录材料。教师要遵守监考纪律,服从监考安排,按时到岗,严格按照考试操作流程执考,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违规者按《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相应条例处理。
(五)学院巡视考场
学院党政领导和教学督导成立巡视组,全程巡考。凡在考试期间发现的监考工作违规、违纪情况,一经核实将进行通报,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管理,落实各项期末工作
(一)考试安排
1.必修课考试安排在2024年1月8日--12日(第18周),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期末考试安排表》为准。
2.选修课考试安排在2024年1月2日--5日(第17周)随堂进行。多个平行班的课程在第18周由学院统一安排考试。
3.停课后,考试时间按照校历上的作息时间表安排。要求:
①给予学生充足的复习备考时间,合理错峰,不同年级尽量错开安排考试,同一年级同一专业课程不集中排考。
②开卷考试每个考场安排1-2名监考教师,闭卷考试及开卷考试人数超50人及以上的考场至少安排2名及以上监考教师。
③每场考试须有板书,统一模板如下:
考试日期:X月X日
考试时间:X:XX-XX:XX
考试科目:《XXX》
考试形式:闭/开卷
提示:请考生把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并将手机与考试有关资料放到指定位置,否则以作弊处理。
(二)试卷命题
1.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教40条”,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教师考前不得针对性复习,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更不能泄题。
2.命题教师由系(教研室)指定。命题要结合课程特点,科学设计题型及各题型比例,试卷难易程度适中,格式规范。特殊类的课程如口语、演讲等课程可以不受限于题型需要4种及以上的要求。要求同一门课程的A、B卷重复率低于5%,与近三年试卷的原题重复率低于30%。
3.考试形式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规定执行,鼓励多样化、多种形式命题,允许考试以口试、小论文、研究报告、实践(如体育课)等方式进行。任何考试形式,都须有考试命题说明,评分标准等。
4.考试时间一般为90/120分钟,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适宜,适用年级和专业须在试卷上标明。每套试卷一般须有试题卷、答题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主观题须有答题要点及分值),具体可参见附件1、2、3或学院统一标准。
5.教师完成命题后填写《试卷审批表》(附件4),逐级审批后交学院(部门)。学院(部门)抽取一套作为正考试卷,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学院留存。学院(部门)将试卷和组卷封面按天分批交送教务处(A4纸打印,只上交试题卷和答题卷)。
6.各任课教师应本着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出卷、审批、上交材料等相应工作。若不按时出试题,影响试卷印刷,或命题有错误,导致重复印刷的,将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7.试卷质量与教师教学业绩、学院(部门)考核挂钩,各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应严把试卷命题关,不符合标准的试卷须退回重出。
(三)试卷印刷
期末试卷实行专人专管负责制。学院(部门)、教务处、文印室指定专人负责期末试卷报送、接收、保管等工作,并签订保密责任书。
1.时间安排
①随堂考试试卷样卷:最迟于12月1日下班之前由学院统一送交教务处。
②统一考试试卷样卷:最迟于12月5日下班之前由学院统一送交教务处。
联系人:教务处运行科金芳萍老师89114075。
2.试卷送印
①送印流程:学院(部门)专人接收、保管本部门教师审批后试卷—学院(部门)专人分批送至教务处交接、验收—教务处专人验收、保管、送印至文印室—文印公司专人完成试卷接受、印刷(含试卷份数清点、组卷,每考场附装《考场记录单》两份等工作)—完成试卷印刷后,根据考试时间顺序,分批将试卷送至各教学楼一楼大厅与考试学院专人验收(各考试学院安排好接收人员和搬运人员)。
注:所有试卷不得直接交至文印室,含学院(部门)专人。
②送印要求:送交的试卷以课程为单位,按顺序整理试卷审批表、试题卷、答题卷、组卷封面,同时填写本单位《期末试卷印刷汇总表》(附件5)。注意:a.《试卷审批表》信息填写完整、准确;b.《期末试卷印刷汇总表》按考试日期顺序整理;c.《组卷封面》须含“考试科目、考试日期时间、考试地点、监考教师、考试人数、考试班级(对象)、考生所在校区学院”等必要字段(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6);d.若因学生所在学院未完成《考试安排表》,导致开课学院无法按时提交《组卷封面》的,允许开课学院提交的《组卷封面》仅填写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班级、考试人数、考生所在校区学院的信息,剩余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信息由学生所在学院后续自行补齐;e.若需要备用卷的,须另附《备用卷组卷封面》;f.交付的材料须为纸质材料,不接受非纸质的试卷印刷资料。
3.试卷验收
①考试学院提前3天,清点试卷到位情况。若发现试卷未到位,第一时间联系教务处。
②各课程试卷命题人于考前2天,到考试学院进行试卷审核(包括试题内容、试卷份数、张数、考试对象等),如有误,第一时间联系教务处。
4.试卷保管
考试学院须安排好试卷保密室,专门存放期末试卷。
(四)阅卷
1.各学院(部门)负责组织系部流水阅卷、评分、登分。阅卷教师由学院(部门)系部统一调配。各学院(部门)阅卷安排表于2023年12月28日前挂办公网。
2.阅卷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领取试卷。仔细清点试卷份数,核对无误后,签字后方可领取。领取后发现试卷缺失,由领卷教师承担相关责任。因阅卷教师不认真遗失试卷的,由阅卷教师承担相关责任。
3.学院可以根据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试卷存档要求,进一步细化本部门各环节的标准,在不突破学校整体规定的前提下,可个性化设置本学院的统一批改模板,经教务处同意备案后执行。要求各学院(部)将本学期批改模板在2023年12月28日前将学院批改模板报备教务处。
4.流水阅卷时,阅卷负责人应讲清阅卷注意事项及评分标准,特别是主观题的评分标准应统一。试卷的总分栏和复核栏不得由同一人填写。阅卷结束后,教研室负责人应对本教研室的试卷的阅卷情况全面审核并签名。试卷封面缺考人数为应参加考试却未参加学生人数,包括缓考、旷考、交流学习、创业班、取消考试等等。
5.论述题评分标准要能够体现采分点。作文或小论文评分标准参考毕业论文,格式要规范,要有评阅痕迹,要指出错误或不规范的地方。小论文、研究报告等形式命题的要有评语。
(五)成绩评定、登分
1.平时成绩须体现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分项不少于3项,具体可分为学生出勤、平时作业、阶段性测试、综合性作业、学习笔记、课堂表现、团队作业、教学实践活动等等。
2.课程总评成绩根据各课程大纲制定的比例评定。卷面成绩和系统期末成绩登分均保留小数点,不可四舍五入,总评成绩系统会自动四舍五入,取整数。
3.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等兼容性较好的浏览器登录系统:输入http://www.zyufl.edu.cn/114/,点击 “学校融合平台”——登录后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角色切换为“教师”——点击“成绩”——点击“成绩录入【教师】”——设置成绩分项、分项比例、分项录入级制后录入成绩。要求平时成绩分项与授课计划分项比例设置保持一致。教师需按时提交系统成绩,违规者按照《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处理。
4.成绩录入备注栏已设置“缓考”、“旷考”、“作弊”、“免修免考”、“取消资格”、“保留学籍”、“创业班”等选项,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在备注栏里选择相应项目,选择后会自动转入期末成绩栏,切忌在期末分项栏简单输入“0”分。缓考学生平时成绩各分项“按实”录入,访学交换生录“交流学习”。
5.学生成绩单、成绩分析表统一从系统打印,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由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签字。老师需仔细核实成绩后再行提交成绩,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锁定,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的,任课教师需系统提交“成绩提交返回申请”,登录教务系统:点击“申请”——“成绩提交返回申请”——选择要返回的科目/班级——说明具体原因——经学院/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修改。原因描述要求清晰、具体,含糊不清的,审批不通过。因教师不认真录入,导致多次修改成绩的,按照《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处理。
6.要求2024年1月16日完成试卷批改,成绩输入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六)试卷归档
1.阅卷、审核和成绩登录结束后,阅卷教师要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对试卷进行装订和装袋,试卷顺序应与学生成绩名单顺序一致。阅卷教师要按照要求填写试卷封面和试卷袋上的各个项目,项目名称要准确规范,字迹要清晰工整。试卷装订好后,复查无误签字后,统一装入试卷袋。
2.平时成绩表作为成绩分项录入系统,不用装订进试卷,试卷装订顺序为:封面、考场记录单、学生成绩登记表、期末成绩分析表、考试试卷样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答题卷、封底。
3.各学院(部门)对经过规范整理的试卷、平时成绩登记表等教学资料,要统一存放,专人负责,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查找和调用。
4.纸张规格为8K或16K。
三、善于总结反思,以目标为导向完善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从保证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建设优良教风学风出发高度重视期末阶段的各项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试卷的命题、阅卷、登分、归档等工作,从严治考,共同促进学校考风学风教风建设。期末工作的总结分析材料(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于2024年1月16日前交教务处运行科金芳萍老师。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并把具体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到学生到位。
2.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两证不齐全或证件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场。如有证件丢失,请提前补办或由相应学院出具证明(贴照片且加盖学院公章)。